最近部隊裡沒有什麼太重大的事,辦完了伙房人員的體檢跟捐血活動以後,到退伍應該都不用再搞這些耗費精神的事了。因為捐血至少要間隔三個月,原則上一季辦一次,第一季拖到三月辦,第二季拖到六月..就掰掰再聯絡了。
辦這活動討厭的地方一樣在於長官的態度。我對外要去捐血中心敲來人、車,安排時間地點,對內要行政協調、宣傳拉人,兩面唱獨角戲。這都還好,本分而已。
但是長官一點從旁輔助吆喝也沒有,底下的人幫你做事哪會開心?只要公開喊話一下(因為老闆重視的事底下才會鳥),或是大方點給個幾小時提早假做為鼓勵,我都會好做事得多。偏偏什麼都沒有,只會叫我蒐集記錄成果將來海巡服務座談好用。說真的,如果不是這件工作寫在作業規定裡面—而我想對規定有基本的尊重—我幹麼自己玩得一頭熱?
前任醫官也有趣,我猜他的態度分明就是「活動我有辦,弟兄不捐我沒辦法」,存檔公文裡的捐血紀錄還有一場不到十個人的。不過這樣好像變成在間接玩弄捐血中心的人,我做不出來。既然把人家大批人馬都找來了,只好賣老臉去四處抓人。一個小少尉說實在不是很有力,還好平常跟各安檢所主官的人情還不錯,加上之前狂記小兵兵的名字(他們大概覺得被我認得很衰吧),連哄帶騙搞了四十幾袋血,剛好超過一萬西西。
說起來這個結果我還挺滿意的,總隊人數三百出頭,扣掉休假剩兩百出頭,再扣掉東澳南澳之類位置太遠的和總隊部不可能來捐的長官群,南方澳附近剩一百五左右。再扣掉三分之一執勤中,還有休假剛捐過的、有肝炎蠶豆症感冒阿哩不答的...
結果的結果呢,第一季獎懲下來,我們總隊長因為這個成果指導有方嘉獎一次。我呢?哎,替國家做事還談獎勵就俗氣了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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